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国际新陆港片区联港大道(东海路-南海大道)段桥梁桩基静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比选,凡具备条件并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国际新陆港片区联港大道(东海路-南海大道)段桥梁桩基检测。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国际新陆港片区。联港大道上跨规划朝杞铁路桥,桥梁全长30.94m,上部结构采用(1×25)m简支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扶壁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为1.5m,共56根桩基,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为6418KN。联港大道上跨规划陆港七路桥,桥梁全长320m,上部结构采用(3×25)m+(4×35)m+(4×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薄壁台,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圆柱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0号台和11号台直径1.2m桩基共24根,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为4468KN,4、5和6号墩直径1.8m桩基共12根,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0373KN,1、2、8、9和10号墩直径1.5m桩基共20根,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为7740KN,3号和7号墩直径1.8m桩基共8根,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为9493KN。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国际新陆港片区联港大道(东海路-南海大道)段桥梁桩基静载实验工作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他未说明事项、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包含的所有内容。
4.计划工期:按采购人通知进场检测,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且检测进度要求需满足整体工期要求。
5.质量要求: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省市及航空港区建设部门等有关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符合设计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能力(提供承诺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至少提供1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参加比选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供应商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须知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3月10日至2025年 3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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