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救助管理站位于汉滨区吉河镇马坡岭社区,2009年建成投用,因建设年代较长,建筑结构布局不合理,功能划分不明显,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救助设施条件无法达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服务内容不能满足救助对象的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审核批准,按照二类救助管理站标准对安康市救助管理站现有房屋进行提升改造。本次采购对该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清单编制预算造价,并通过安康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
二、采购标的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2014〕88号)文件进行测算,预算金额48000.00元。
三、采购方式
由安康市民政局组成采购小组按照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潜在供应商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资格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主体信用书面声明。报名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人员名单。
4.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12月业绩至少3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成交合同,并加盖公司印章。
5.本次报价。报价具有唯一性,包括报价大小写一致,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6.从业人员及公司管理情况。提供主创人员及一般设计人员3人以上的从业资质,提供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采取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
五、报名
潜在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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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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