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河北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复建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保定市阜平县砂窝镇龙王庄
3、建设单位: 阜平县交通局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2、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物资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
3、交货地点: 保定市阜平县砂窝镇龙王庄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样品要求: 无 。
6、资料要求: 无 。
7、其他要求: 无 。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 。
2、缴纳金额: 。
3、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
2、纳税资格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第五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 见材料明细表 。
2、品牌/厂家要求: /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 运费、税率 、卸车费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承兑、资产置换、供应链
2、支付时间:对账开具发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80天以电汇、承兑、资产置换、供应链模式付款70%,余款根据业主计量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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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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