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之新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减水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自黄响河与通榆河交汇处,讫于淮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全长33.9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月港大桥、长法大桥、坎场大桥、大通大桥、周集大桥五座桥梁。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年06月15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减水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金运行状况,能保证项目资金运转困难时3个月的供货需求。
(3)质量保证能力:竞标人须提供生产厂有效的许可证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竞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物资的相关资质,所供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生产供应能力:要有组织、运输、产地存货的能力,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物资在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上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竞标供货业绩,业绩不作为强制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竞标人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纳税信誉等级要求:竞标人纳税信誉等级必须为A级。
(9)特殊要求(无)
①厂家名录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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