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供气工程和中华民营经济园天然气配套工程纳规论证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预算金额:21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后到编制完成综合选址论证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提供2024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信用查询截图;
3.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项目专用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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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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