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FY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11.3 万元
(五)最高限价: 11.3 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为实施宿迁市 2025 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项目,排查消除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组织开展 35 批次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铅酸电池质量监督抽检;服务地点:抽检区域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并交付。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 CMA 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范围含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
(三)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磋商小组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 2025 年 3 月 10 日 9:00 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17:3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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