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项目余热回收系统19000×3000×3000 S30408+S31008+S22053, 招标人为 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余热回收系统19000×3000×3000 S30408+S31008+S2205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催化剂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余热回收系统19000×3000×3000 S30408+S31008+S22053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交货期为2025年6月15日前,不允许延期。 (2)投标人在近5年期间(至开标当日),在炼油化工单元具有1套及以上余热回收类技术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发票(发票信息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装置名称、机组型号,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新增电机能耗等级不低于1级 (5)整套设备和相关材料(询价文件所包含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仪表、管道、钢结构、保温、油漆材料等)及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质保期为装置验收之日起90个月。如在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修理调试或更换,货物质量保证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顺延。 (6)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开车所供物资为成套设备,须满足整体改造效果,供货范围不少于询价文件范围,最终数量及规格等以详细设计为准。包含整套设备、相关材料(询价文件所包含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仪表、管道、钢结构、保温、油漆材料等)、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质保期内的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7)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技术条件满足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项目余热回收系统询价文件的要求,技术条件不接受偏离,重要商务条款不接收偏离,若偏离将被否决。 (8)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供设备不满足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项目询价文件要求及余热回收项目余热回收系统的性能验收考核指标(天然气节省量>97Nm3/h,蒸汽节省量>3.5t/h,耗电量≤91kWh)(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需提供性能验收考核指标详细计算书),乙方应足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9)投标人对附件(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FCC催化剂装置余热回收项目余热回收系统采购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做出响应,且不能修改内容。 (10)卖方须持有至少为D类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7日11时0分 至 2025年3月1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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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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