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17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39亿元,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6145.8平方米,景观铺装面积约4600平方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大道南侧,兴慈大道西侧。
2.2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其中下凹绿地除面层绿植外,其余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10063324元。
2.3 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新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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