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1、2号机组除灰、消防设备、电气外围设备维护
项目概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025年度1、2号机组除灰、消防设备、电气外围设备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准]: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黑名单或灰名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广珠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包括处于上述的“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N)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O)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P)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Q)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法律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高管)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或与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存在近亲属或特定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的资质及业绩要求如下:
3.5.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的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年度维护的已完成合同业绩2个,合同维护期要求不得少于半年。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直接与业主方(即最终使用方)签订的,而不是分包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技术资料和可以证明项目已完工的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或顾客满意度或其它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已完工的证明文件,为无效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7日00:00至2025年3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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