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2025年度生态环境与创建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龙岗区2025年度生态环境与创建提升技术服务 |
1项 |
1、项目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服务至2026年3月31日。 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6个月,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
人民币765,000.00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期间……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30分-10时0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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