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通过客服坐席接听客服来电给客户提供客服服务,同时针对投诉客户,主动进行外呼或现场处理等方式,安抚客户解决客户诉求。通过采购合适的供应商服务,完成从招聘、培训、考勤、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工作性质可参照银行等行业的客服工作,主要以主动电话呼叫的方式触达客户,集中作业管理。
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续签管理:招标人可按供应商《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2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另须提供其总公司的唯一授权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总行和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银行、信用卡中心、持牌消金公司或政府机构的客服外包呼入业绩(不含营销类催收类外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以及合同/协议下的发票证明复印件。招标人有权查阅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范围:全国)(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home中前述许可证的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在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投标人或分支机构注册地点在上海的证明材料,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6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7:00。
招标人通过客服坐席接听客服来电给客户提供客服服务,同时针对投诉客户,主动进行外呼或现场处理等方式,安抚客户解决客户诉求。通过采购合适的供应商服务,完成从招聘、培训、考勤、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工作性质可参照银行等行业的客服工作,主要以主动电话呼叫的方式触达客户,集中作业管理。
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续签管理:招标人可按供应商《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2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另须提供其总公司的唯一授权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总行和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银行、信用卡中心、持牌消金公司或政府机构的客服外包呼入业绩(不含营销类催收类外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以及合同/协议下的发票证明复印件。招标人有权查阅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范围:全国)(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home中前述许可证的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在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投标人或分支机构注册地点在上海的证明材料,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6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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