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项目实施地点: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产业起步区,规划东四街以东、规划东四路以北、规划二号路以南。
1.5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规划设计及方案设计工作。
1.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项目清单及对应合同协议书;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2025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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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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