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煤层气井录井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煤层气井录井技术服务约40口,其中侯甲龙湾合作区东南部煤层气开发项目水平井16口,晋城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11口,离柳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7口,古交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6口。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煤层气井录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22口,其中侯甲龙湾合作区东南部煤层气开发项目水平井16口,古交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6口。包括地质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录井等。
002第二标段:煤层气井录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8口,其中晋城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11口,离柳矿区加密井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水平井7口。包括地质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录井等。
2.4服务期限:按实际工作量完成为准,最多不超过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地方限制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相应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燃气气源工程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行业类别:金属非金属矿山或石油天然气),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煤层气水平井录井业绩(提供合同、工程量结算单(或验收证明)以及发票)。
3.5设备要求[自有设备需提供产权证明(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设备发票;自产设备仅需提供标明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设备发票;自产设备仅需提供标明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
第一标段至少提供1套综合录井仪和2套红外全烃录井仪;第二标段至少提供1套综合录井仪和1套红外全烃录井仪,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综合录井仪:具有年检证明(一年以内出厂设备无需年检证明)。
②红外全烃录井仪:具有年检证明(一年以内出厂设备无需年检证明)
说明:投标人可采用综合录井仪代替红外全烃录井仪,但投标价格仍以红外全烃录井仪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3-06 10:00至2025-03-12 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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