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5年瓮安县人民医院手术薄膜等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数量: 1
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手术薄膜等普通医用耗材(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供应商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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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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