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基层监测机构职能要求,推动监测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出实绩,努力达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区(县)B级水平,根据2023年5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苏环办〔2023〕124号),文件要求2024年9月前,全省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须完成规范化能力建设,并于2023年8月印发了《江苏省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试行)》(苏环办〔2023〕204号)。实施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拟购置非甲烷总烃、便携式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ICP-MS等总计24类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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