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鼎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鼎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资料提供完全后,三个月内完成编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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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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