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计划投资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包,本次招标为:确保企业依法申报纳税并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给税务部门,促进税收征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鉴证材料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
3、其他人员要有至少2-3年从事财务咨询服务、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
4、投标人应具有对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0日16时00分;
本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计划投资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包,本次招标为:确保企业依法申报纳税并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给税务部门,促进税收征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鉴证材料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
3、其他人员要有至少2-3年从事财务咨询服务、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
4、投标人应具有对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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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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