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5-2027年梅州电信利旧翻新服务框架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终端设备的回收、分拣、检测、清洁、维修、配件、包装,返回。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份额划分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服务地点 |
1 |
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2025-2027年固网终端翻新维修项目采购 |
份额1 |
360085.80 |
本部、梅江、兴宁、梅县、丰顺 |
2 |
份额2 |
240057.20 |
五华、大埔、蕉岭、平远 |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 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综合得分第一名(份额 1)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 360085.80元;综合得分第二名(份额 2)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 240057.20元。如在询比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领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或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响应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响应将予以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近3年(2022年0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固网终端维修服务类】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0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维修人员4名、质检人员2名、仓管人员2名、商务人员1名。
(2)须提供以上相关的人员分工列表、全体成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服务响应要求:
供应商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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