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外墙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899.97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5.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7.(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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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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