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该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替换原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一、原《河钢邯钢新区炼铁厂原料场一次料条增设挡墙工程招标技术文件》中“6、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自工程师通知日期起始,除不可抗力等情况外每拖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1‰。”
现修改如下:
..
一、原《河钢邯钢新区炼铁厂原料场一次料条增设挡墙工程招标技术文件》中“6、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自工程师通知日期起始,除不可抗力等情况外每拖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1‰。”
现修改如下: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