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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七团14连党组织阵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S7T[2025]3号 项目名称:第一师七团14连党组织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七团14连党组织阵地及室内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项名称:第一师七团14连党组织阵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七团14连党组织阵地及室内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2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工程。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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