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原则(一)顺位法定原则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公平公正进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如前一顺序分配后有剩余,后一顺序再依法予以分配。(二)货币支付原则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货币方式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二、参加分配的债权普通债权,债权数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的债权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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