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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724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24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人拟通过本项目采购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作为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并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采购人计划招录55人,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一)辅助人员45人,其中教育矫治辅助岗位4人,安全警戒辅助人员岗位31人,训犬员辅助人员岗位3人,卫生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岗位7人。(二)警察食堂外协工人10人,其中厨师岗位2人,食堂杂工岗位8人。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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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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