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普安县乡村振兴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勘界报告及勘界图、节地评价、项目名建设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一级)、水保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剥离方案、用地组卷报批、不动产权证办理等(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②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
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任意月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 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 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 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 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若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 ,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鲜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⑤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任意时间的网页查询页面完整页 面截图);
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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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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