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已经由南通市水利局以《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水规计[2024]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招标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安境内增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10号),项目总投资26875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招标,拟对结余资金增补工程进行招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南通市水利局《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内增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水规计〔2024〕21号文)号文件,增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丁堡河沿线农田退水口87处,并配套沿河新建农田排水沟8.4千米;迁改老坝港闸涉污水管线两条;新建丁堡河闸围墙、围网工程;新建丁堡河闸地坪及室外仓储罩棚等附属设施工程;新增丁堡闸管理所东侧、丁堡河闸管所及移建桥梁间绿化工程;新增老坝港闸交通桥雨水集中收集系统。增补工程概算为905.0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90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04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0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通过通水(水下工程)、下闸蓄水、机组启动、投入使用验收的任意一个阶段验收。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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