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闵行区排水管理所2025年检查井盖病害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HPZC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排水管理所2025年检查井盖病害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预算为:20.8万元;采购上限价为:20.8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服务地址:闵行区区域内,具体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3: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排水设施运行维护企业作业能力证明(管道贰类)及以上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涵盖所有领域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获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3-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17 16:00:00截止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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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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