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无线网络日常协优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为梧州电信市区和县市分公司无线网络协优服务,主要包括配合无线网络优化中心的日常网络监控与测试、优化调整与评估、建站储备与通信保障、用户投诉及网络故障现场处理等工作,同时配合无线网络优化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传帮带,通过理论培训及实践操作提升梧州电信市区和县市分公司自有人员的无线优化技能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12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地点:广西梧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电信集团质量验收标准
1.7技术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O1741代维服务。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加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无线网络优化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人员、设备、车辆配置要求:
(1)本项目协优人员基本要求为:14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4年9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测试终端基本要求为: 4G/5G/VoLTE的测试仪器6套(至少其中3套支持800M NR测试手机)。拟投入的仪表设备须提供照片或购买发票扫描件或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材料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车辆基本要求为:6辆。
备注1: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备注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应提供个人与租赁公司的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8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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