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防堵塞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天(暂定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3号机组催化剂在SCR区44.9米层、48.7层、备用层每层加装9组抵近组串式无损清堵器,每组抵近组串式无损清堵器在烟道内有9个耐高温发声器,每个发声器依靠声场覆盖2m范围。3号机组SCR区总计245个发声器。抵近组串式无损清堵器,配有控制阀组(电磁阀、过滤器、手动球阀、金属膨胀管),采用DCS集中控制。抵近组串式无损清堵器和声波吹灰器的外部控制方式相同,配有控制阀组(电磁阀、过滤器、手动球阀、金属膨胀管),就近进入原有吹灰气源管路。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防堵塞治理项目(CHDTDZ019/21-QT-073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防堵塞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燃煤机组脱硝SCR催化剂防堵塞治理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07 09:00到2025-03-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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