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驻点营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驻点营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1.2.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特快驻点营业环节外包服务,主要负责行政服务中心驻点、宝应县人民法院驻点,包括对外营业、邮件揽收、处理、封发、质量监控及其他服务事项等工作。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28.84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需求为准。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6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服务内容 |
最高工作时长单价限价 (元/小时) |
2年预计工作时长(小时) |
驻点营业服务业务外包 |
24.8 |
11628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统筹、对接、人员安排等工作。(提供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至开标时间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4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3月10日17:00:00。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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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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