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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江山市户用光伏整改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ZJZ

二、项目名称:柯城区、江山市户用光伏整改整治项目(一期)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预算价

最高限价

备注

1

柯城区、江山市户用光伏整改整治项目(一期)

总装机容量约为:2800kWp,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预算价为728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为728万元。

1.光伏组件最高单价0.91元/瓦;

2.逆变器最高单价0.19元/瓦;

3.光伏支架及相关材料最高单价0.3元/瓦;

4.拆除人工费最高单价0.47元/瓦;

5.安装人工费最高单价0.73元/瓦。

6.以上报价含新安装光伏的设计费用。

备注: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或单价高于最高单价的,均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合同期限:

1.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方以书面形式出具各子项的开工令,乙方必需无条件实施。

2.各子项工期以甲方或监理方出具的开工令(各子项目工程分别具备拆装条件)中载明的开工之日起45日历天,为该子项工期。  

3.乙方在服务期内接收到的各子项开工令,在约定的工期内需完成光伏拆除、并网发电、通过竣工验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等全部合同内容。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调整或核减建设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如在没有完全履行本项目义务之前,因政策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履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八、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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