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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产品、机动车配件、车载吸尘器、通讯产品、电动平衡车、危险化学品(工业氮、氢气))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2-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请登录)

项目名称: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产品、机动车配件、车载吸尘器、通讯产品、电动平衡车、危险化学品(工业氮、氢气))

预算编号: 0025-0(请登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317600元 (国库资金:23176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718500.00元,包2-677600.00元,包3-45000.00元,包4-66500.00元,包5-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机动车配件、车载吸尘器 

   数量:53 

   预算金额(元):718500.00 

   简要规则描述:抽查批次数:机动车配件23批次、车载吸尘器30批次;注:供应商可以响应任一包件,也可以响应全部包件,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供应商必须对响应包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二

   包名称:生产许可证产品 

   数量:80 

   预算金额(元):677600.00 

   简要规则描述:抽查批次数:80批次;注:供应商可以响应任一包件,也可以响应全部包件,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供应商必须对响应包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三

   包名称:危险化学品(工业氮、氢气) 

   数量:25 

   预算金额(元):45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抽查批次数:25批次;注:供应商可以响应任一包件,也可以响应全部包件,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供应商必须对响应包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四

   包名称:电动平衡车 

   数量:7 

   预算金额(元):66500.00 

   简要规则描述:抽查批次数:7批次;注:供应商可以响应任一包件,也可以响应全部包件,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供应商必须对响应包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五

   包名称:通讯产品 

   数量:90 

   预算金额(元):81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抽查批次数:90批次;注:供应商可以响应任一包件,也可以响应全部包件,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供应商必须对响应包件中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方能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站)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载明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有效期应当能覆盖相关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具体抽检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如有效期不满足此要求,可提供期满延续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的联合体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资质,如因标准更新尚未取得相应资质,可提供扩项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3)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关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
续见本公告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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