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二分公司-2025-2026年-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等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含税预算金额(元) |
服务地点 |
二分公司-2025-2026年-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等物业服务项目 |
7817660.00 |
广州市 |
2)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综合物业服务。
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4)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有临时服务期,进场服务时间至选定临时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正式交接完毕的时间段为临时服务期,选定临时服务商提供临时服务,临时服务期的费用由临时服务商垫付,待项目采购工作完成。若中选供应商非临时服务商,临时服务期间的费用按中选金额由中选供应商与临时服务商进行结算。临时服务期内服务标准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81766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符合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与合作项目中,为工作人员购买员工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工程施工类人员,从事高危、高风险作业的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150万元/人保额,其他工种不少于100万元/人保额)(允许多种险种搭配合计满足金额要求);
3.4投标人承诺能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帐、电汇、支票、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方式的任何一种或组合支付工具收取合同款;(提供财务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尚未通过我方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十日内按照我方《合格供应商评审》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文件,通过我方评审入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拒绝参加评审或超过时限,我方有权另选中标供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09时1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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