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水电五局江源大厦、市场部办公楼、宿舍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以下简称江源大厦)、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14号水电五局公寓(以下简称职工宿舍楼)、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锦华路三段13号(以下简称市场营销中心);
2.2项目建设规模:江源大厦建筑面积11800m²(含停车场1204.4m²)、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2400m²、市场营销中心建筑面积2000m²。
2.3项目建设工期:本工程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江源大厦工期40日历天、职工宿舍楼工期50日历天、市场营销中心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指示为准,子项工程总工期不变)。
2.4招标范围:EPC范围内的各单体工程精装修整修及消防系统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水电五局江源大厦、市场部办公楼、宿舍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及编制并出具本标段所有楼栋的拆除、装饰、水电、消防施工设计及专项方案等。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属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合格纳税人。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至少具有1个同类同规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在中国电建集团内无纠纷事件发生;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
称或装修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均具有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2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设计单位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2025年2月26日到2025年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文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月 18日 10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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