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2025年软体罐服务框架招标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45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情况简介:
为满足生产需求,对2025年软体罐服务业务进行年度框架招标,本项目主要针对井下各施工区域现场软体罐服务。预计施工时间为2025年3月,具体时间根据甲方要求确定。
注:软体罐是指一种可调节式储液罐设备(可其他名称),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搭建形状长宽比例可任意组合调节、摆放、罐体高度低于2米,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2标的物:软体罐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1年有效合同期结束前,根据工区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2.4服务地点:井下特种作业公司施工区域(中原、华北、西南、西北、内蒙等地)。
三、资格要求
(重招)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2025年软体罐服务框架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近当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导出的全套报告)
3、拟派遣人员资质,提供以下证件: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查询网址,网上查询验证有效性。
4、投标人有提供可调节储液罐及类似液体存储服务业绩。(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可见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①合同书应包含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②设备现场运行照片;③(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以上)、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止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5、投标人须承诺:收到派工单后24小时内组织生产,工期在15日内完成。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2月26日15:00:00至2025年03月04日15:00: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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