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选保证金(一)竞选保证金的递交1.竞选保证金通过转账支****网银方式缴纳,从竞选人银行账户转出。转账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备注内容:项目名称+竞选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请竞选人注意竞选保证金电子票据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竞选人自行负责。该竞选文件无效。2.竞选保证金账户户 名: 重庆西征建设工****公司开户行:农行重庆南岸新城支行账 号:31********458(打款时必须填写账号并认真核对,出现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情形由竞选人自行负责)以转账支****网银方式缴纳的竞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竞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7时30分(实际以到账时间为准)。3.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时携带竞选保证金银行票据至开评标现场备查核对。4.竞选保证金退还方式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竞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到其银行账户。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比选**。比选**应当在收到比选人退还竞选保证金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到其银行账户。(二)竞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以不退还其竞选保证金:1. 竞选人在竞选有效期撤销竞选文件的;2. 竞选人在竞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或放弃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4. 其他严重扰乱比选程序的。5. 比选人有权进一步核查竞选人所提供的竞选资料,若发现中选人、中选候选人、竞选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无效资料、承诺与实际不符的行为,视为弄虚作假,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选候选人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本项目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 月20 日14 时30分。比选人:重庆九###市更****公司**: 重庆西征建设工****公司2025年2月17日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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