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租赁 设备 |
规格 型号 |
数量(套) |
节段数量 |
使用时长(月) |
竞谈文件售价 |
工点 |
备注 |
GLGJ-01 |
挂篮杆件 |
60+100+60 |
2 |
14 |
8 |
500元 |
朝阳沟特大桥 |
挂篮需为新制挂篮 |
挂篮杆件 |
60+100+60 |
2 |
14 |
8 |
蒋家沟特大桥 |
|||
挂篮杆件 |
80+80T构 |
2 |
20 |
11 |
黄泥沟特大桥 |
|||
挂篮杆件 |
48+88+48 |
2 |
11 |
6.5 |
黄泥沟特大桥 |
|||
挂篮杆件 |
48+88+48 |
2 |
11 |
6.5 |
遂宁高新站特大桥 |
|||
托架 |
60+100+60 |
2 |
/ |
3 |
朝阳沟特大桥 |
|||
托架 |
60+100+60 |
2 |
/ |
3 |
蒋家沟特大桥 |
|||
托架 |
80+80T构 |
2 |
/ |
3 |
黄泥沟特大桥 |
|||
托架 |
48+88+48 |
2 |
/ |
3 |
黄泥沟特大桥 |
|||
托架 |
48+88+48 |
2 |
/ |
3 |
遂宁高新站特大桥 |
二、结算及付款
1.报价说明:本次竞谈共分为1个包件,本批次材料竞谈实行固定单价结算。结算价=固定综合单价(包含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双程运费(进出场运费)、税费、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等),一票制结算。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相关图纸(包括且不限于挂篮总体布置图”、“挂篮拼装步骤图解”、“挂篮操作视频”以及“挂篮安全操作规章”“预留预埋孔位图纸”计算书等辅助技术资料)待图纸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确认后,结算期间及付款比例: 上月16日 至 本月15日 为一个租赁结算期,甲方按期结算付款。结算完成后次月支付租赁费,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结算额的 70 %;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95 %;末次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100 %。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合格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相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近2年投标业绩1份、生产许可证(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材料报价为货物的综合到站总价,综合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设计费、安装费、人工费、双程运费(进出场运费)、吊装费、配件费、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4.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图纸要求。
5.货物验收方式:具体按签订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6.报价有效期:30天。
7.需签订线下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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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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