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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5年新增第二次非电网零星物资流标项目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07 收藏项目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5年新增第二次非电网零星物资流标项目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2.2货物清单单独成册。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四“商品明细”。

(1)在采购文件压缩包中“货物清单”的基础上,“商品明细”增加了“物资品类”“唯一码”、“商品名称”、“商品详细描述”、“报价是否包含检测费或校验费”(如有)、“检测或校验的相关标准”(如有)、“需要检测或校验项目”(如有)、“检测或校验的相关标准”、“最高限价”、“参考品牌/型号”、“是否必须与原厂商配套”“原厂品牌”等信息。

(2)“货物清单”中物资名称、物资描述与“商品明细”中的商品名称、商品描述、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的,以“商品明细”中的商品名称、商品描述、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货物清单”中计量单位与“商品明细”中的商品名称、商品描述要求不一致的,以“商品明细”中的商品名称、商品描述要求为准。

(4)“商品明细”中“报价是否包含检测费或校验费、检测或校验的相关标准、需要检测或校验项目”是指对应物资供货时须提供相应的合格检测(校验)报告且检测(校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答时须提供的检测报告以采购公告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货物清单中的数量仅用于报价及评审(数量为小数的,不代表实际需求数量),本次采购不承诺各中标(成交)人的最终实际供货数量,各中标(成交)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6)“原厂品牌”是指配件所在设备的原厂品牌,“是否必须与原厂商配套”是指应答人所应答的配件必须与原厂设备完全匹配(兼容)。

(7)“参考品牌/型号”供应答人参考。

2.3本次采购项目的特别补充规定,详见附件二。采购文件其他条款与附件二特别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特别补充规定为准。

2.4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货物清单的物资描述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应答人成交后应当按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供货。

2.5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

(1)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实物ID:二维码铭牌和RFID标签)推广建设工作要求,本次招标如有下列设备,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随设备提供实物ID标签。需要制作和安装实物ID的设备范围包括: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实物ID:二维码铭牌和RFID标签)推广建设工作要求,本次招标如有下列设备,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随设备提供实物ID标签。需要制作和安装实物ID的设备范围包括:①变电29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充气柜、高压熔断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穿墙套管、接地电阻、站内电缆、直流电源系统、交流电源系统、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隔直装置、静态无功补偿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组合互感器。②输电7类设备: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③配电5类设备:配电变压器(户内变压器、柱上变压器、箱式变电站、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10kV环网柜[箱式开闭所和10kV高压开关柜(包括分段开关柜、分段隔离开关柜、母线设备柜等)]、10kV电缆分支箱、10kV柱上开关(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电杆。④调控9类设备: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通信电源、IMS系统终端、SPN设备、光电一体化设备、切换装置、调度软交换系统厂站端设备、通信监控系统。⑤辅助5类设备:消防系统(全站消防)、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集成控制系统、防盗报警装置、防误闭锁装置。⑥换流24类设备: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晶闸管换流阀、IGBT换流阀、直流转换开关、直流断路器、直流隔离开关、直流分压器、直流电流互感器、阀内水冷系统、阀外冷却系统、直流穿墙套管、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直流避雷器、接地极、直流电容器、换流一次电抗器、阀厅空调、直流调谐装置、调相机、电阻器、直流接地刀闸。⑦其他设备:10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10kV跌落式熔断器、10kV互感器(运检)、10kV交流避雷器、0.4kV双电源切换箱、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器(带箱体)、10kV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线、10kV配电绝缘子(交流盘形悬式绝缘子、10kV线路柱式瓷绝缘子、10kV防雷型线路柱式瓷绝缘子)、10kV电缆附件、低压综合配电箱、配电自动化终端、10千伏铁附件、钢芯铝绞线、钢绞线、低压电力电缆-优质、布电线、普通光缆、预制光缆(光缆接头、免熔接光纤配线箱)、光纤芯自动切换设备、协议转换设备、线路在线监测装置-可视化、智能配电终端、电缆保护管-CPVC、同轴电缆、音频电缆接线盒、电缆接头保护盒、接入设备。

(2)成交人承担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任务,所需费用包含于成交价格内。

(3)在设备出厂前, 成交人应做好以下事项:①通过“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和二维码图案,完成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②确保二维码铭牌、RFID电子标签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等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通过“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发货前完成设备技术参数的录入。

(4)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和安装参照《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执行(具体以“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上提供下载的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三。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其他

(1)针对采购公告3.5通用资格要求规定事项,如3.6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2)应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1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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