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利用大石河铁矿孟家冲尾矿库和大采土线建设,可用地总面积210.3121公顷(孟家冲尾矿库区域171.1557公顷、大采土线39.1564公顷),其中大采观景台规划区、孟家冲尾矿库六号坝坝体不得建设光伏,剔除之后实际可用地总面积约205公顷,预计可建设135MW光伏项目(折合交流侧)。采用110kV输送,按照规划将所发电力全部输送至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新建的220kV变电站消纳,同步配置储能。项目建设用地地类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及隐患治理。此项目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进行申报,纳入河北省光伏储备库,出库后,进行项目后续工作。 项目建设中标人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及隐患治理,制定完善的方案。项目建设不得对尾矿库现有坝体、监测设施、排水设施等造成破坏,不得影响尾矿库正常运行及管理,且规划光伏区生态修复能与龙山乐园形成休闲景观。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所需所有费用。光伏建设应保留现有孟家冲尾矿库内水域,光伏建设应保留现有孟家冲尾矿库内水域,要求: ①水面区要求:孟家冲尾矿库水面区(水面面积约12.35万平方米,水深约3米,以实际勘探为准)建设光伏,采用打桩方式,和平面区同步,并保持平行度和高低一致性。 ②平面区要求:在孟家冲尾矿库平面区外边缘和环绕水面区外边缘建设环形步道,和龙山乐园人行道对接,形成一体化休闲徒步绿道景观。同时此休闲绿道要和光伏区有效隔离,不能影响光伏发电。绿道净宽不小于2.5米,可采用沥青路、水泥路、木栈道、塑胶道路等(绿道规划示意图详见附件3,可依据实际情况优化设计);要对通往大采土线观礼台道路硬化,并将观礼台与光伏区形成隔离绿化带。 项目建设中标人要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单独的治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所需所有费用。 ①特别是针对光伏板建设后,雨量集中时,对排土场、尾矿库坡面冲刷问题,要研究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并与光伏项目同步投入,确保水土不出现流失现象。 ②设计并砌筑形成排水系统,将积水引流至低洼处。 ③切方或回填区域达到复垦治理标准要求,做好区域水土保持及复垦治理工作。 ④光伏建设外围15米范围内种植低矮植被,做好绿化工作。 ⑤光伏建设周边区域平台平整,不得有坑洼不平现象;平台外侧设置土挡,防止水土流失;坡面理顺平滑,表层覆土,便于后期复垦绿化;坡面角不得超过34°,每层台阶高度10米,平台宽度5米,不得连帮。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5-01-21 09:00至2025-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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