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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太华镇“马路市场”“一点一策”整治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1-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太华镇“马路市场”“一点一策”整治(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338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49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保证金

1

太华镇“马路市场”“一点一策”整治(二次)

1.00

373386元

建筑业

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现场需携带的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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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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