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PPP项目石材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PPP项目所需石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起于汉口火车站北侧,沿后湖大道、兴业路、园林路、团结大道、沙湖大道、平安路、南湖大道、白沙三路、四新南路、芳草路、琴台大道、汉西路、常青一路运行,串联三镇,最终闭合成环。12号线全线包括武昌段和江北段,线路全长约59.9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37座。全线共设一段两场,包括板桥停车场及其出入线,复兴村停车场及其出入线和丹水池车辆段及其出入线。利用4号线、6号线、16号线等4座主变电所为其供电;本线利用新建于国博中心南站附近的国博控制中心。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初步设计》(2019年1月)所列范围,主要包括:科普公园站(不含)、青菱站(含),含板桥停车场及其出入线,线路长度为22.0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14座。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版,2020年5月20日)所列范围,主要包括:青菱站(不含)~科普公园站(含),含复兴村停车场及其出入线和丹水池车辆段及其出入线,线路长度约37.9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23座。
本次统装修计施工工程车站和换乘通道主要包括:16个车站(秦园路站、何家垅站、十五中站、双墩站、团结大道站、汪家墩站、四新中路站、芳草路站、四新南路站、罗家村站、凌吴村站、博览路、四新南路、港口村、丁家咀、十里铺)。
2.2 招标范围: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注册。
3.3 本次石材石材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 营业范围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其代理的生产厂签署的针对招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唯一授权函,意思明确表示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招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1.2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附生产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2)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包件中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其中石材包件检验报告需提供25厚地面石材、20厚踏步石材、30厚踏步石材、25厚墙面石材、丰镇黑石材检验报告各一份),出具的检测报告主体与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保持一致;出具的检测报告主体与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保持一致;3)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2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足3个年度公司,按成立年度起提供财务报告及报表。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无连续亏损;3)石材包件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3.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 2021年年99月至开标之日月至开标之日)内具有包件中同类物资同类物资高铁、城市高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机场、机场、省级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设施工程等合同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至少2份(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合同总数量及金额不可见的视为无效业绩)。供货业绩需按包件内所招标物资大类提供,石材包件石材包件提供石材类业绩,合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2022年9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2年(2022年9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22年9月至开标之日)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得参与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已移出的不属于被列入情形)。
3.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料;2)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和措施。3)本次招标各类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月 13 日 18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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