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6座加油站光伏安装工程项目(吉州工业园站、泰和文田站、万安城东站、万安县城站、新干三站、新干城东站)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6座加油站光伏安装工程项目(吉州工业园站、泰和文田站、万安城东站、万安县城站、新干三站、新干城东站)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吉安石油分公司8座加油站光伏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3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6座加油站光伏安装工程项目(吉州工业园站、泰和文田站、万安城东站、万安县城站、新干三站、新干城东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吉安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8.18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光伏组件采购、安装、并网及图纸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5计划工期: 不超过2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真实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安装或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累积合同金额≥100万元;
7)投标人承诺:
①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④承诺提供的单晶硅组件单件功率不低于500W,同时光伏组件应具有高面积比的功率,功率与面积比不小于190W/m2。功率与质量比大于17W/kg,填充因
子FF大于0.77,功率温度系数不高于-0.39%,温度范围在-45℃到85℃,接线盒类型为防水密封型,其防护等级不能低于IP67。承诺提供的逆变器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承诺提供的光伏组件材料质保期不低于10年。
⑤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在出现产品功能故障后 24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的承诺书。
⑥满足实施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单晶硅光伏组件选择一流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正偏离应详细说明。
⑦为确保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为正品,要求 EPC 总承包单位生产或者购买购买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或国内一级光伏企业产品,其光伏产品须具有TUV 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⑧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承诺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实施,在实际施工和验收中,未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整改,若未在要求时间内整改或拒不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造成的损失。
⑨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电力安装或光伏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电力安装或光伏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20万元的电力安装或光伏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含安全员)执业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业绩认定说明: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7 时00 分。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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