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C-G-********-1 项目名称:体育馆、颐园食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及火灾自动报警****网控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体育馆、颐园食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及火灾自动报警****网控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5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体育馆、颐园食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及火灾自动报警****网控制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6,********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约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育馆、颐园食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及火灾自动报警****网控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育馆、颐园食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及火灾自动报警****网控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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