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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5-2026 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为落实公司创新驱动行动计划,促进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拟开展公司 2025-2026 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各中心机构、直属各供电局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年费代缴及其他相关业务。

2.2 招标范围:
2.2.1 服务范围包括:
本服务区域内各单位委托的申请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包含该服务区域内单位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2.2.2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主要包括:
1)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等业务,直至此部分知识产权全部结案为止。

2)知识产权维护中的年费代缴等有关事宜。

3)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权利请求代理、专利登记薄副本办理、许可合同备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代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授权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及培训业务,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顾问咨询等。

2.2.3 合同签订方式:

1)各单位(含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按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项目支付)(附件8)与所在服务区域中标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2023 年版)。服务内容为:
①科技或职创项目(不包含已结题项目;不含列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科技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具体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等业务,直至此部分知识产权全部结案为止。

②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授权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及培训业务,办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顾问咨询等。

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按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统一支付)(附件9)与各标的中标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2023 年版),服务内容为: ①各单位非科技、非职创项目、已结题项目等产出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等业务,直至此部分知识产权全部结案为止。

②各单位知识产权维护中的年费代缴等业务。

③各单位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权利请求代理、专利登记薄副本办理、许可合同备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代理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授权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及培训业务,办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顾问咨询等。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

2.5.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5.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方(乙方)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撤销专利代理机构”等惩戒,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方(乙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5.4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方(乙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5.5 中标人代理业务服务费或官费实际发生量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中标人对应需求单位的框架协议,招标人将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5.6 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招标人将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5.7 如经核实发现投标方提交虚假投标文件,招标人(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6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区域

资金来源

单位

代理业务服务费预估金额
(万元)

标的概
算金额
(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概
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元)

投标保
证金
(万元)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

广州地区(不含子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江门地区

项目列支

公司本部

180

2130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

2130

不收取

5

计量中心

90

调控中心

480

电科院

400

江门

80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900

2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

韶关、清远、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汕尾 、揭阳地区

项目列支

韶关

50

2100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二)

2100

5

清远

60

东莞

260

惠州

100

河源

20

梅州

70

潮州

60

汕头

30

汕尾

30

揭阳

20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1400

           

3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佛山、中山、珠海、阳江、茂名、湛江、云浮、肇庆地 区

 

佛山

320

2055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三)

2055

5

中山

180

珠海

200

阳江

40

茂名

30

湛江

15

云浮

40

肇庆

30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1200

备注:(1 )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 )标的物清单所列采购金额是代理业务服务费预估金额,不包含中标人代缴的官费金额,该预估金额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各单位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不超预估量的120% 。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 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 )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 )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6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2

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惩戒或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或进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投标人可提供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上述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作为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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