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招标项目临港明湾公寓1.6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港保税区海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项目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临港明湾公寓1.6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谷智汇勐腊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勐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3-532823-04-05-72969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单位中谷智汇(勐腊)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单位自筹20%,业主单位贷款80% ,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项目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谷智汇勐腊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项目新建景东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404-530823-04-05-30082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谷智汇(景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项目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谷智汇景东县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4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经理部已由阿拉山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欧班列阿拉山口口岸站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建设项目》(阿市发改发[2021]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临港明湾公寓1.6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三十路300号明湾公寓现有建筑屋顶,利用面积共计19314平方米,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拟装机规模1.69MW。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办理电网接入及验收、竣工验收等。计划2024年11月5日开工,2024年12月15日完工。
2.2中谷智汇勐腊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初步规划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150MW。按整村汇流高压并网接入方式,增加投资建设升压站、10KV线路、35KV线路,并入附近110KV或220KV变电站,改造完善每个自然村输电网及新增变压器容量,安装新能源车快速充电站30个,预留乡村振兴发展农产品加工中心等电力需求容量。计划2024年8月1日开工,2026年1月16日完工。
2.3景东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13个乡镇),项目类型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施工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场区内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含轻钢结构屋架)、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并网箱、电缆敷设与所有材料设备采购等项目。计划2024年8月1日开工,2026年1月31日完工。
2.4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编组站站场长度1.869km,编组站站场填方894173m3,挖土方4750m3,挖石方139006 m3。铺轨9.06公里,道岔15组,道砟30405立方,涵洞17座,站台墙100米,站台面2678平方米,站场道路5929平方米,房屋建筑1795平方米,通信、信号、电力、给排水等运营设施。本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2.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表-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包件资格要求:
3.1.1临港明湾公寓1.6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型试报告或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至开标截止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代理商同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开标当日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开标当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⑧每种规格型号物资不允许不平衡报价,否则否决投标。
3.1.2中谷智汇勐腊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景东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①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型试报告或检验报告,报告不少于1份;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至开标截止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代理商同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开标当日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开标当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⑧每种规格型号物资不允许不平衡报价,否则否决投标。
⑨本次招标建设单位明确供应商: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故本次投标供应商需出具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授权。
3.1.3阿拉山口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项目:
①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型试报告或检验报告,报告不少于1份;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至开标截止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代理商同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开标当日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开标当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2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其他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建筑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3.3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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