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X
2.3招标人: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方式:框架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请登录)
2.9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
2.10项目概况:拟在崇左市江州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城北校区、壶兴校区符合条件的建筑房顶建设容量约11.316MWp分布式光伏源荷聚合项目。拟以10kV或400V接入电网。(设计方案需经建设方和场地业主确认,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2.11招标范围:
1、项目EPC总承包采购。本次采购源荷聚合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所有的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屋顶(建筑结构)加固、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民事协调、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项目并网、调度及供电等合规手续办理,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是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场区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场地临时通道的征地协调),施工临时道路、堆场租赁或征地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项目并网发电后的运行维护服务及自用光伏电量电费回收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后预留竣工结算价5%作为双方签订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合同的签约保证金,承包人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8):
2.1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起直至项目运营周期截止日的25年内运行维护及发电小时数保发。运行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光伏发电站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送电线路、对端间隔及其相关生产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如项目业主方与场地方有约定则还包括为场地方的高压设备(客户变压器及高压侧设备)提供例行巡维及故障抢修服务(如抢修、检修期间需开展相关试验、更换设备材料等费用则由场地方承担);还包括保证各年度光伏电站的发电小时数实际值不低于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对应年度的发电小时数设计值。
2.2 项目并网发电后的自用光伏电量电费足额回收。承包人按约定向发包人缴纳电费回收履约保证金,按月为发包人收取使用光伏电量的场地方企业的光伏电费,保证光伏电费100%回收到发包方账户,电费回收率不足100%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补足差额电费等。
1.2建设规模: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城北校区、壶兴校区符合条件的建筑房顶建设容量约11.316MWp分布式光伏源荷聚合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无。
3.计划工期:
1、项目EPC总承包。自合同签订之日开起,至工程经属地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之日止,共100天。
2、项目运维及电费回收服务。自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起,直至项目运营周期截止日,共25年内的项目运行维护。
2.12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承包。
2.13标段划分:标的数量:1个;标段数量:1个。
2.14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 单位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综合单价 (元/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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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1-1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 |
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 |
/ |
4518.63 |
3.046 |
1、项目EPC总承包。自合同签订之日开起,至工程经属地供电局验收通过并网发电之日止,共100天。 2、项目运维及电费回收服务。自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起,直至项目运营周期截止日,共25年内的项目运行维护。 |
不收取 |
10000.00 |
注: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标段,只接受电汇或投标保函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 |
3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被相关政府部门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的;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处理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5 |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注:(格式自拟)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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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b)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d)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2 |
拟派驻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期连续 3 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 3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3 |
项目经理: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4 |
设计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5 |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专用资格1-4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包括设计、施工及运维等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内的专业(职责)分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6 |
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包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 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含电费兜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5日2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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