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华电海南区域综合运营管理中心 项目 ,招标人为 海南华电江东投资有限公司、中土集团北方建设有限公司 、 创恒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海南华电江东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幕墙工程石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办公楼 1栋,建设总用地面积11424.3 9 ㎡,总建筑面积约 38977.91㎡,总计容面积21218.58㎡。建筑物总高为30m,首层层高6m,二层~六层层高4.5m。地下主要为管理保障用房、停车库、员工餐厅、运动馆、多功能厅、会议、档案、人防等用房。工程地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为钢结构。项目位海口市江东大道东北侧,西四路与二横路交叉口,江东起步区JDQB-A01-01~03地块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 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生产能力要求: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 设备资金 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 建筑材料 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财务能力: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 近两年度( 202 2 年至 202 3 年度) 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物资 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 近三年内( 20 2 1 年 2 月至开标之日)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履约信 用:投标人近三年( 20 2 1 年 2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 招标人 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含税控制价总价为 370万 元。含税报价超出含税招标控制总价的否决其投标。
( 9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 符合资格要求的 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 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 16 时 2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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