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供应链上下游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方针和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土方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工程结算款,现对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分供商参加。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
2.2工程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2.3工程简介: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三园区道路(一期)EPC项目包括1、嘉兴大街:宽度40米,长度1700米。2、开元街:宽度24米,长度594米。3、大学路:宽度30米,长度2975米。4、山海街:宽度30米,长度590米。5、明阳街:宽度24米,长度614.8米;包含道路、桥梁、交通标志标线、雨污水管、电力及通信管线、给水、燃气管线、绿化、照明、监控信号灯、海绵城市、再生水、城市家具等工程。
3.招标内容
3.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方 |
虚方 |
方 |
139153.14 |
3.2计划供货期: 2024 年 3 月至项目工程完工。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条件
4.1.1投标人必须是物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物资的销售。
4.1.2具有良好的社会和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下属项目历史合作良好,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
4.1.3具有招标物资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
4.1.4投标人应是中建路桥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分供商,未在中建系统不合格(含不良行为)名册中。
4.1.5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4.1.6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1.7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8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畴,纳入供应商管理。
4.1.9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投标方相互关联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认定详见附件《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说明》。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截止: 2024-03-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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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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