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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属粮库办公楼等库区建(构)筑物外墙及门窗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直属粮库办公楼等库区建(构)筑物外墙及门窗修缮工程,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库(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库库内。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广东省直属粮库办公楼等库区建(构)筑物外墙及门窗修缮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磅房、地磅房、变配电间(含制痰机房)、民工房、原药品库、器材库的外墙、门窗及部分屋面防水排水修缮等。施工地点:梅江区三角镇。(二)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办公楼、倒班宿舍、地磅房、机修器材库、水泵房、配电房、旧药房、库区卫生间、后门卫室、地下通廊的外墙及门窗修缮等,施工地点:湛江市霞山区。(三)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办公楼、倒班宿舍、配电房、消防泵房、卸粮坑、液压泵房、空压机房的外墙及门窗修缮等,施工地点:罗定市双东镇。 (四)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办公楼、员工饭堂、地磅房、水泵房、扦样房的外墙及门窗修缮等,施工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的办公楼、倒班宿舍、员工饭堂、检验室的外墙修缮及办公室部分门的更换等,施工地点:珠海金湾区。(六)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办公楼、倒班宿舍、员工饭堂、检验室的外墙及门窗及部分屋面防水排水修缮等,施工地点:中山横栏镇。(七)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办公楼、北值班室的外墙及门窗修缮等,施工地点:顺德区伦教镇。详见各直属库工程量清单表。
2.3 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办公楼等库区建(构)筑物外墙及门窗修缮,部分建(构)筑物防水及排水修缮等。具体见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项目计划工期:在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后120日历天以内完成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
2.5本项目预发包价:人民币570万元,其中梅州库报价上限109万元,湛江库报价上限86万元,罗定库报价上限106万元,韶关库报价上限101万元,珠海库报价上限15.5万元,中山库报价上限73.5万元,顺德库报价上限79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库区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如下相应施工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自2020年 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质量合格类似办公楼等建(构)筑物的外墙涂料施工或翻新或修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必须自2020年 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质量合格类似办公楼等建(构)筑物的外墙涂料施工或翻新或修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担任项目经理证明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署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投标人与项目施工单位等签署合同的分包工程项目不得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中应体现相关规模、施工内容、人员信息。
(5)投标人自 2020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建设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款项、挪用工程款等不良记录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通报或处罚(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且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才有效)。
(6)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7)投标人没有参与本工程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存在固定资产被法院冻结的情况。
(10)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人名单的(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本工程不得分包。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为粤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4)投标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17:30至11月17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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