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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和南湖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30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草埠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建成楚湖村拟改造水田面积2888亩,南湖村拟改造水田面积4471亩。
本项目包含①2023年度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②2023年度当阳市草埠湖镇南湖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两个子项目。项目位于草埠湖镇楚湖村和南湖村,共两个片区。工程建设是以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为主要内容,对沟渠、道路等进行整理,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项目区总面积约为634.00公顷,其中动工面积约为613.00公顷,不动工面积21.00公顷。
2.3、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勘测、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2.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约7268.18万元。
2.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365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 规程要求, 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②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根据土地学发 (2022)5号文、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本次招标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5、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类专业或土地管理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10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设计负责人退休返聘的上传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8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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