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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输变电工程项目(第二标包)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输变电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1万元
最高限价:142.61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B
第二标包: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输变电工程项目(东都镇、龙廷镇)
1
详见磋商文件
142.61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3日00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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